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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探所对新闻宣传工作出台新举措
为加强我所新闻宣传管理,逐步实现新闻宣传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部、局、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所实际,制定了新闻宣传工作规则。该规则对通讯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任务和要求,宣传报道的收集、处理和报送,考评与奖励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如:对宣传工作的任务和要求,规定中指出:新闻宣传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要始终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宣传报道要力争做到客观、及时、准确。全所宣传报道工作在党委领导下由党委办公室统一管理,并建立正常的工作和检查制度。对宣传报道的收集、处理和报送也作出新的规定:凡向所《简报》投稿一律送办公室。对所投的稿件择优在所的网站上登载。所办和党办要按照局、院要求的数量向上级报送稿件。向部、局、院报送的稿件由所长签发,其他稿件由所办和党办按照工作分工审核后,由分管宣传工作的党委委员签发。对宣传报道工作的考评,规定中指出,要把宣传报道工作作为各党支部年终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并将此作为年度考核优秀,评选先进工作者的条件。对工作有成绩的党支部和通讯员给予表扬和奖励。这些新举措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对我所的改革、稳定、发展,必将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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