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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探技术研究所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安排
为贯彻落实中纪委第六次会议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会议精神,按照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要求,对我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和相关法律,根据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的要求,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坚决纠正不廉洁行为,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通过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管理,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
二、治理重点
按照局的要求,结合本所实际,重点治理2004年以来的以下四个方面:
1、基建项目、地质技术装备政府采购实施过程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
2、物品、医药、图书资料、生产用原材料采购中收受现金和其他利益的行为;
3、承揽工程施工项目和产品推销中给与现金和其他利益行为;
4、地质调查项目立项和实施过程中的不廉洁行为。
三、工作内容
(一)学习动员(4月份)
学习宣传中纪委第六次会议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会议精神,传达贯彻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要求,研究制定本所的工作安排。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要性,调动开展工作的主动性和参与工作的积极性。
(二)自查自纠
1、调查摸底(4月份)
各业务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对2004年以来,治理的重点内容的四个方面以及其他易发腐败的关键点进行调查摸底,形成书面报告,4月底交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摸底的内容:一是明确工作的数量、金额、操作程序、制度规定等基本情况;二是明确不正当交易的手段和表现形式;三是明确不正当交易所涉及的岗位、环节、资金等基本情况。
2、查找问题(5月份)
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在业务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摸底的基础上,以意见箱(设在办公楼一楼门厅)征求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有关部门谈话等方式,对在相关方面的不正当交易问题一一进行查找,分析问题原因和危害。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鼓励实名举报,举报电话:2096196。
3、抓好整改(6-9月中旬)
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提出整改措施,有关部门落实整改责任。
4、问题处理
对查找出的问题,区分情况做出处理。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区分正常商业活动和不正当交易行为的界限,区分违规违纪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根据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程度等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做出处理。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要通过完善和落实制度加以解决。
(三)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对自查中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组织力量进行核查,按规定程序,依纪依法办案。
(四)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案件,分析研究深层次的原因,结合具体实际,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对易发腐败的关键点实行源头治理。采取多种形式,坚持不懈地开展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等宣传教育,营造清风正气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进所务公开,实施阳光工程,积极发挥党内监督、职工民主监督、部门层级监督和职能部门监督的作用,开展经常性工作,形成监督合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是今年反腐倡廉的重要工作。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已经做出工作部署。这对于我们顺利推进改革、提高管理水平、更好地
完成“十一五”任务目标、关心爱护干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所属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抓出成效。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有效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甘行平
副组长:傅秉锋
组 员:于飞、冉恒谦、高鹏、冯高星、张广祥、马振刚、孟庆鸿、李恩如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所纪委。
联络员:马振刚
(三)抓好工作落实
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按照所的统一安排,积极开展工作,集中一段时间,抓好本部门的学习动员,认真做好调查摸底。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改措施落实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持与上级的沟通汇报,9月20日以前向局作综合情况汇报。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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